化妆品-日化品生产
采用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,gmp药厂净化工程,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,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,附近不得有污染源。采用紫外线消毒的,沂南净化工程,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/平方厘米,空气净化工程,并按照30瓦/10平方米设置,离地2.0米吊装。
生产车间空气中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/立方米。
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、静置、灌装、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。按照新版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要求:生产车间空气中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/立方米,同时,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、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。
医用厂房洁净室的质量控制是药品生产的保障,而医用洁净室的设计、施工、运行是以控制环境微粒和微生物为目的的。因此在进行医用洁净室和相关受控环境的设计、运行和管理控制中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,选择合适的、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气流型、换气次数、气流流向,按国家相关的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洁净室进行施工、验收、验证,净化工程设计,对出入洁净室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,科学地、合理地使用洁净室,使得医用洁净室的设计、测试、运行能够充分满足药品生产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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